签离婚协议不代表离婚。离婚协议是离婚中的一种协议,它是离婚双方在法律规定的程序和程序下达的审批结果之后,按照各自意愿和原则达成的一份协议。它具有合同的性质,由离婚双方对协议的内容和条款进行协商、签字和公证。同时,离婚协议不仅体现了离婚双方之间的协商和妥协,也是婚姻关系的解除协议,因此也需要法院的审批才能生效。
在离婚协议中,离婚双方需要达成一致,就各自的财产及负担等方面进行规定。如果双方没有共同财产,离婚协议通常只是确定对子女的抚养、探视等事宜。如果双方存在共同财产,则需要就财产等事项进行提及,包括财产划分、债权债务等方面,以达到公平公正的解决。但是,如果离婚双方在协议的签订过程中存在误解、恶意和强制等情况,那么该协议就不合法。
因此,签署离婚协议只是提交离婚申请的一部分,申请人还需要在法定程序下,等待法院对其进行审批,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离婚。同时,离婚协议可以在法律规定的限制条款下进行变动,但是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提交给法院进行审核。
总之,离婚协议并不是离婚的全部,它只是离婚程序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需要双方慎重对待。离婚协议的签署需要在法律规定的程序和程序下进行,并需要法院审查和确认,只有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离婚,才是合法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