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应当予以惩治。通常来说,股东挪用公款的法律定罪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侵占他人财物,情节较轻的可处以拘役或者管制,情节较重的可处以有期徒刑。
2、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在担任企业、机关、团体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将公款挪用、私吞、挥霍或者滥用职权,情节较轻的可处以拘役或管制,情节较重的可处以有期徒刑。
3、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是指企业、机关、团体或其他组织工作人员挪用公款,支出、明显超过其应当支出的情况,情节严重的可处以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则可处以拘役或管制等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股东挪用公款涉及到的罪名可能并不止上述几种,具体的判决会根据被告的行为具体情况来做出定夺。无论采用哪种罪名定罪,股东挪用公款都应该遭到相应的惩罚,以维护法律的公正性和企业的正常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