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双方父母对于子女的抚养权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特别是在离婚或分居的情况下。许多人认为,父母必须通过协商或者诉讼来争取子女的抚养权,但是,实际上,子女的抚养权并不是绝对需要双方父母都同意的。
首先,依据法律规定,如果一方父母放弃了子女的抚养权,那么另一方自然而然地就会获得单独的抚养权。例如,当一方父母因为各种原因无法照顾子女,或者自愿将子女的抚养权交给另一方,那么另一方就可以成为子女的单独监护人。在这种情况下,没必要经过双方父母的协商或者诉讼。
其次,在某些情况下,法院也可以判决给予单方监护权。如果一方父母有暴力倾向、犯罪史、严重的荒诞行为、裸照外泄等不良行为,这些都可能导致法院判定另一方父母有更高的抚养素质,因而不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双方,而是判刑给单方监护人。
最后需要强调,即便单方监护人获得了抚养权,另一方父母仍然有权探望及与孩子常常沟通。子女的福利是最关键的,父母应该在子女的共同利益下做出决定。对于那些不能达成共识的父母,法院判决很可能是不可避免的选项,以保证子女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