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家庭法规定中,抚养权主要是指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教育、健康等权益的保护与照顾,为父母对子女的一种法定关系。因此,父母在未成年子女的教育问题上,有绝对的权利。
可以说,在父母未离婚的情况下,所有的决策权都掌握在父母手中,这是因为法律默认孩子是由他们的父母一起抚养的。但是,如果父母分开,抚养权问题可能会变得更加复杂。在这种情况下,非常普遍的做法是由亲生父母达成协议,从而在抚养、教育、生活等许多方面提供一些指导。
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干涉并修改抚养权的决定,如:父母一方严重违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或者暴力,精神疾病等问题,造成子女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威胁。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剥夺其中一个或两个父母的抚养权,并把它转移给另外一个人,如祖父母、熟悉的亲戚和朋友等等。
总的来说,教育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天然责任,根据法律,父母在抚养未成年子女的问题上,拥有最终决策权。但是,如果存在需要干涉的情况,法院会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权益,确保他们得到适当的照顾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