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本人XXX,因感情不和,与夫妻XXX达成离婚协议,自愿离婚并保持良好的配合与沟通,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财产划分
双方约定,由XXX归还借给XXX的借款XXX元,并共同对共有财产进行清算。共有财产包括:房屋XXX平米,车辆XXX辆,存款XXX元,债权XXX元及其他财产XXX元。以上共同财产经过清算后,双方按比例进行划分,由XXX得到房屋一套及存款XXX元,XXX得到车辆一辆,债权XXX元及其他财产XXX元。
二、子女抚养
双方共同育有一子(女)XXX,现年XX岁,父母离婚后,子女归XXX抚养,XXX按规定支付子女抚养费及医疗费用等。
三、监护权
双方共同监护子女,具体分工如下:XXXXX。
四、往来探视
离婚后,双方有权免费探视子女,每周XXXXX,具体时间双方协商确定。
五、其他协议
以上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具有合法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撤销,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终止协议
双方一方违反本协议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以上为XXX与XXX离婚协议书具体内容,特此声明!
当事人:XXX、XXX
日期:XX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