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形式,是用于农村居民住房、生产、生活等用途的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农村居民建房的基础。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归个人所有,但不属于个人的财产,因此在法律规定下是不允许赠与的。
国家《宅基地条例》中规定,宅基地确权登记后,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抵押,但不得出售、赠与、转让租赁外地人使用。这说明在宅基地确权登记后,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但是不能赠与,任意的赠与行为将被视为非法的,容易引起法律纠纷。
此外,在宅基地赠与的过程中,还会涉及到接收方的身份资格问题。农村宅基地的合法承担者是中国农民,因此,如果不符合条件的个人接受宅基地赠与后,也将被视为非法使用,并可能面临很多的问题。
总之,宅基地是一种集体土地使用权,不是个人财产拥有权,使用权可以在法律的限制下进行转让、抵押等行为,但是赠与属于非法行为。因此,无论是赠与给个人还是捐赠给机构,都是不允许的。对于农民来说,保护好自己的宅基地,合法地利用和传承宅基地,是维护自身居住和生计权益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