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是否可以调取拆迁协议,其涉及到继承人的权利与协议的性质两方面的问题。
首先,继承人具有继承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继承遗产和遗产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和《物权法》的规定,遗产是指被继承人身故时遗留下来的该继承人享有的、可以转让的财产。因此,如果拆迁协议是被继承人签订的,并且该协议属于财产性质的,则在继承人继承该财产时,继承人可以调取拆迁协议。
其次,拆迁协议是否可以被继承人调取也与协议本身的性质有关。一般来说,拆迁协议是由拆迁双方在合法、公正、自愿的情况下达成的协议,具有双方履行相互义务的法律效力。尽管拆迁协议并非公证文书,但其具有法律效力,是一种可以证明协议内容和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合法文书。因此,只要继承人在合法的情况下通过合法渠道获得拆迁协议的原件,即可以调取拆迁协议。
综上所述,如果拆迁协议是被继承人签订的,并且是一份合法、公正的协议,继承人是有权调取该协议的。实际操作中,继承人可以通过申请协议的原件或者复印件进行调取。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拆迁协议涉及敏感信息,如房屋产权、土地所有权、国家秘密等,那么在查阅和使用时需要注重保密和法律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