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在协商离婚时达成的一项协议,这个协议已经被法律认可,并且在法律上起了解决争议的作用。因此,离婚协议书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有约束力的,双方如果签署了这份协议,就要按照协议的内容去执行,如果没有履行义务,则可以依据协议书进行索赔。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并不具备绝对的法律效力,比如协议书中存在违法、违背公序良俗等内容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签订的协议则是无效的,并且一旦发现问题,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修改或撤销协议。
此外,离婚协议书可能因为在签署时不存在真正的意愿或不完全履行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化,使得协议的履行严重侵犯了一方的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况下,该方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进行修改或撤销协议。
总之,在离婚签有协议书的前提下,如果该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在生效后已经执行,那么一般情况下将不能够更改。但在特殊情况下,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协议内容的修改或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