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2岁女儿抚养权应当首先考虑的是儿童最佳利益原则,这是指在离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时,应当从孩子的角度出发,关注孩子的特定需求和福利,并维护孩子的权利。
在具体的判决过程中,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 父母的经济能力:在考虑选定主要监护人时,需要综合评估每个父母的经济实力,以保证孩子得到足够的物质支持。
2. 父母的自愿性:监护协议应该是父母自行达成和制定的。父母应该尽可能达成协议,而不让法院做出决定。
3. 父母的照顾能力:考虑父母的心理素质,照顾能力,以及对孩子教育的贡献。
如果父母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可能会做出以下决定:
1. 孩子的抚养权需要给予一个父母,但让另一个父亲保留探望权。
2. 将孩子的监护权划分成两个方面,如学校、医疗等问题分别由不同的父母担任监护人。
3. 一名父亲担任决定孩子的主要监护人。
关于女儿的抚养权问题,围绕孩子的未来发展、未来教育和生活,父母应该保持婚姻关系的目标是以孩子的利益为中心,提供稳定和健康的生活环境。当然,在判决过程中,需要注意保护女儿的权利,维护她的利益。最终的目标是为女儿提供良好的发展,以成为一位健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