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上诉变更是指当一方在法院判决后对孩子的抚养权不满意,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并请求法院重新审理该案件以做出新的判决。抚养权上诉变更需要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 上诉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书面文件提交到上一级法院,称为上诉状,此状包括上诉请求、上诉理由、证据、新的口头辩论和其他必备的内容。在上诉状中,上诉人需要清楚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请求变更抚养权的原因,提供合适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请求。
2. 原审卷宗:在上诉状中,上诉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原审卷宗,包括原审判决书、证据、开庭笔录、律师意见书等。
3. 新证据:如果原判决缺乏必要的材料或者两方之间的情况发生了变化,上诉人有权在上诉时提交新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上诉请求。
4. 应诉状及应诉证据:被告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应诉状和应诉证据,说明自己的观点和理由,并反驳上诉人提出的问题。
5. 双方的口头辩论:在上诉过程中,双方需要在法庭上进行口头辩论,以彼此交换意见,发表见解和意见,并就案件本身及有关问题与对方互动。
总之,抚养权上诉变更需要双方认真准备好相关证据,积极参与裁判过程,理性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观点并尊重对方。只有针对问题积极配合,对法庭出示清晰明确的证据和双方的证言,才能为更好地保障孩子的权益争取更好的抚养权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