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程序的一部分,是离婚双方达成共识后书面表达并签字确认的文件。离婚协议书一旦签了字,就具备了法律效力,即便双方并未提起离婚诉讼,只要双方签署了相关的离婚协议书,就视为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协议,具备法律效力。但是,只签署了离婚协议书是不能完全代表离婚的法律程序的完结,还需要向法院递交离婚协议书并进行进行司法审批才能真正完成离婚程序。
离婚协议书的签字是离婚过程中的一个核心环节,一旦双方签字确认,就表示双方在离婚的基本事项、财产分配等相关问题上已经达成了一致,离婚协议书的签署将会对双方的财产和生活产生很大的影响,所以离婚协议书的签字必须谨慎考虑。离婚协议书的签字必须是真实的、自愿的,双方必须是在没有任何精神压迫或诈骗的情况下签署的。如果离婚协议书存在一方签字前受到了精神压迫、被迫签字等情况,那么这份离婚协议书就存在无效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签了字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但是双方签字前必须权衡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和影响,并保证签字的自愿性和真实性,否则签字后可能会存在无效的风险。因此,离婚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必须慎重思考,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避免因为签字过程中的疏忽和错误而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