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费是指拆迁户在被拆迁之后,由国家或拆迁单位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及协议约定按照一定标准给予的一定的金钱或物质代价,主要用于安置拆迁户的生活和工作。拆迁安置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劳动力补偿费:拆迁户因拆迁所需劳动力的损失而给予的补偿。补偿标准通常按户口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前一年户均纯收入等标准进行计算,毎人每天补偿额度一般不低于20元。
2. 住房安置补偿费:拆迁户因拆迁需要需要换房或租房等造成的经济损失所给予的补偿。补偿额度通常根据不同地区的市场情况而定,但最低标准应不低于拆迁户旧住房市场价值的一个标准。
3. 停业损失补偿费:拆迁户因拆迁所需暂停或停业而给予的补偿。补偿标准通常按照停业期间的日均净利润进行计算,实行一定的补偿上限。
4. 生活困难补助费:拆迁户因拆迁后生活困难而给予的补助,补偿标准根据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基本生活开支水平进行核定。
5. 迁移路费和搬运费等其他费用:拆迁户因迁移和搬运家具等物品所发生的费用,不少于其合理支出的实际数额。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费是根据不同情况和需要而给予的补偿,补偿标准应当按照法规、规定及协议约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定,且不得低于一定的标准,以确保拆迁户的基本生活和经济利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