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哲之所以要争夺抚养权,主要是因为他认为自己是孩子健康成长的最佳抚养者。
首先,常哲是孩子的亲生父亲,他自认为对孩子最了解,能够照顾好孩子的成长。他认为妻子对孩子的照顾和教育方式与自己不同,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负面影响。
其次,常哲希望孩子接受更多的父爱。在传统家庭中,孩子的抚养主要由母亲承担,父亲往往是“工作型”父亲,缺乏对孩子的陪伴和教育。常哲认为父爱对孩子的成长影响巨大,希望能够承担更多的抚养责任,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
最后,常哲也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常哲没有争夺抚养权,妻子有可能获得完全的抚养权,常哲除了支付抚养费外,无法对孩子的成长和教育产生影响。而如果他获得抚养权,他将有更多的话语权和决策权,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也能够更好地参与孩子的成长。
总之,常哲争夺抚养权的主要原因是为了孩子的成长和自己的权益着想,希望通过争夺抚养权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