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甲方(父亲):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继女):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二方婚姻关系已经破裂,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离婚协议:
一、保护继女的合法权益
1. 甲方承认乙方在与其父亲聚居期间,为其提供生活上的照顾以及成长上的帮助。
2.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甲方就其与继女乙方所共有的财产,依法向继女乙方分配50%的份额,此处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婚姻期间所名下的房产、车产等。
3. 继女乙方有权继承其父亲遗产当中与甲方所持有的共同财产的50%的份额。
二、房屋分割
1. 甲方同意将婚姻共同财产中婚后取得的住房所有权分离,保持现状,甲方不得擅自出售、转让该住房。
2. 乙方同意放弃该住房的所有权,但仍保留享有婚前权益,即该房屋有偿使用权。
3. 甲方在未来向第三方出售该房时,优先回购乙方享有的婚前权益,以及乙方在该房屋中所持有的50%的份额。
三、抚养费
1. 乙方已经成年,不需要甲方支付任何抚养费用。
四、赡养费
1. 甲方同意按照乙方提出的赡养费要求每月支付赡养费人民币_____元,至乙方毕业或找到工作。
五、离婚协议后事宜
1. 甲、乙双方离婚协议书一经签署,即生效。
2. 离婚协议书的签署人,均代表其未成年子女签署。
3. 离婚协议书的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离婚协议书的措施执行
1. 甲、乙双方应本着信守协议的原则执行离婚协议中的各项条款。
2. 若有一方违反了离婚协议书所规定的合同性质的内容而引起的法律后果则由其承担。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