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冷静期是指在离婚协议达成后,夫妻双方应当经过一定时间的“冷静思考”,确定离婚协议是否真正符合自己的意愿,避免因过于冲动而作出错误决定。其时间长度由当地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少于30天,一些地区部分的时间长度要长于30天,如上海冷静期为3个月。
离婚协议冷静期包括以下几个要素:
1.时限及起始时间:离婚协议冷静期的时限,在不同的地区或还有其他的规定,比如是否包含双休日或国家法定假日等。在立约时应明确起始时间。
2.冷静期的目的:离婚协议冷静期的目的是在夫妻达成协议后,为冲动、快速作决定的当事人提供思考和磨合的时间。
3.禁止进一步协商:在冷静期内,当事人应该停止对协议的修改,并且协议双方不能谈论离婚协议的内容,以避免双方还未成熟的决定。
4.法律效力:只有在经过冷静期后,双方在确认过后愿意签可以生效,若经过冷静期后,任意一方不同意协议则协议无效。
总之,离婚协议冷静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遵循冷静期的规定,即使离婚别离,也能尽量避免双方冲动的情绪和决定,更能尽可能做到协议公平合理。因此,在离婚前和在达成协议后,夫妻双方都应对冷静期进行清楚明确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