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一份书面文件,由离婚夫妻双方达成的协议,内容包括离婚后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方面。当离婚协议书中存在欠对方钱的情况时,是否有效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协议书是一种民事行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规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离婚协议书属于《合同法》中规定的特别合同,其应具备合同的基本要素,如合法的标的、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合法的形式等。而如果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欠对方钱的条款不明确、不详实,或者是强制性、违法的,都有可能使协议书无效。
其次,如果双方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了欠对方钱的条款,且该条款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则该欠债约定是有效的。离婚协议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其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按照约定履行,否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未能按照离婚协议书的约定履行,应当按照《合同法》中的规定进行处理。如果欠款金额较大,可以通过法院进行维权。因此,双方离婚协议书中的欠款约定是有效的,但其履行情况需要双方自行履行或者透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