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当事人自愿达成的约定,用于解决双方在财产、抚养子女、探视权以及其他相关事项上的分歧,并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协议的制定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原则,以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首先,离婚协议的制定需要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不得强制或迫使一方签署。其次,协议需要在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达成,否则签署的离婚协议可能会被法院判定无效。此外,协议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例如,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放弃子女探视权等约定都属于无效约定,因为这些约定违反了法律规定和公共利益。
制定离婚协议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双方需要达成协议意向,商讨离婚事宜。其次,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制定,同时需注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协议内容应当包括离婚的原因、财产分割、抚养子女、探视权、赡养费等方面的规定。最后,当离婚协议达成后,双方需要签署协议,并在离婚登记时一并提交协议书。
总之,离婚协议的制定需要遵循法律原则和程序,以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当然,如果双方无法自主达成协议,也可以采取诉讼方式进行处理,由法院判决离婚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