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情况下,办手续前的离婚协议是有效的,但具体效力取决于协议内容、签署后的操作以及法律规定。
首先,办手续前的离婚协议是指双方在离婚手续开始前通过协商达成的离婚协议。这种协议一般包括离婚财产的分配、子女的抚养、探视权以及其他一系列事项。如果双方自愿签署,协议内容合法、公正,那么这种协议就是有效的,并且在离婚手续正式完成后,法院会根据这个协议来制定判决书。
然而,如果在签署协议后,双方未按照约定执行,或其中某一方采取了恶意的行为,如隐藏财产、抛弃子女等,这时协议的效力就会变得很复杂。如果双方促成的离婚协议违法,无法执行,那么这个协议就无效。双方可以重新协商,或寻求法院进行仲裁和裁决。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有些事项在离婚协议里无法约定。例如,孩子的抚养费和探视权,法院会依据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做出判决。因此,这些方面在离婚协议中不能自行约定。
总的来说,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达成一致,协议内容合法、公正且可执行,办手续前的离婚协议就是有效的。但如果协议被违反或内容不当,双方需要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保护自己应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