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以违法手段占有国家或公共财产,违背职责进行私自占有或协助他人占有公共财产的行为。若涉及到十万以上的被挪用公款就构成了刑事犯罪,属于刑法的行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等。公款是国家或者公共机构使用的资金,是经过预算和审批管理的。挪用公款的行为对于社会和国家的经济发展有很大的影响,因此需要严格打击。
挪用公款十万的定罪除了视情节严重而算罪该罪名,也要考虑本人是否赃款,是否属于再次犯罪,是否有主观故意,犯罪手段的严重程度,情节恶劣的话要视为重罪较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挪用公款数额特别巨大的,应当以贪污罪论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由行贿罪论处。
在定罪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到一些原则,比如认罪认罚原则,从轻处罚原则和量刑的原则等。对于挪用公款十万的罪行,可以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数额较大的,将以贪污罪定罪,徒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将以贪污罪重处,徒刑七年以上,甚至10年以上,并处罚金。
总之,挪用公款十万是犯罪行为,需要严肃打击,同时要严格依法判决,千万不能心存侥幸心理。尊重法律、诚信奉公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与责任,不能轻易侵犯公共财产,否则将面临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