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侵犯国家财产和人民利益的犯罪行为,对于此类罪犯,应该依法从严惩处。其量刑应该依据犯罪的轻重,以及是否对社会造成了严重危害进行综合考虑。
对于挪用公款450万元这类数额较大的案件,应该判处有期徒刑数年以上的刑罚,并处以罚金。具体的量刑应该根据挪用公款的目的、时间、数额、方式等因素来确定。
首先,犯罪人挪用公款的目的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如果是为了个人私利而挪用公款,那么刑罚就应该加重,因为这不仅涉及到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还影响了公众对政府和公务员的信任。
其次,犯罪人挪用公款的时间和数额也是量刑的重要考虑因素。如果挪用公款的时间很长,数额非常巨大,那么刑罚也应该相应加重,以震慑其他可能犯罪的人。
最后,挪用公款的方式也会影响量刑的决定。如果犯罪人采用了一些非法手段来挪用公款,如虚构开支、伪造凭证等,那么刑罚也应该更重,以惩罚这些犯罪行为的卑劣性。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其量刑应该依据犯罪的轻重进行综合考虑,以确保公平公正地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