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可以在夫妻双方达成协议后,由双方持有的律师协助起草完成。在完成后,双方需要到当地的民政局进行备案,以便法律的保障。备案的具体步骤如下:
1. 提交材料
双方持有的律师需要将离婚协议书和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或户口迁移证明)、婚姻登记证原件等材料一并提交到当地的民政局。
2. 安排面谈
民政局工作人员会根据材料,安排双方前来面谈。面谈过程中,民政局工作人员会了解双方的离婚意愿,确认离婚协议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 缴纳费用
办理离婚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民政局会根据当地的规定收取费用。费用的缴纳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缴纳。
4. 进行签字、盖章
在确认离婚协议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之后,双方需要在协议书上进行签字、盖章。
5. 领取离婚证
民政局工作人员会在当场制作离婚证,双方需要领取离婚证,并在离婚证上签字、盖章。
在完成上述步骤之后,离婚协议便完成备案。需要注意的是,在备案期间,正式离婚程序并没有完成,双方离婚需要等待30天的冷静期。冷静期结束后,双方再次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正式离婚。离婚协议书的备案是离婚手续中必不可少的一步,只有经过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才能获得法律的保障,防止双方的利益受到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