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退彩礼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原已收取的彩礼进行协商,达成一致的退还方式和金额,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一种书面约定。对于离婚退彩礼协议的有效性,首先要满足法律规定和一定的协商、约定。以下是几点应该注意的内容。
第一,在制定离婚退彩礼协议时,双方应该尽量讨论清楚要约的金额和具体退还方式。协议内容一旦签订成功后,应及时将协议书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以作证明。
第二,在协议书中,双方应该注明要闻、要素等具体的条款,以防止后期的纠纷。涉及到彩礼的部分,最好还要附上彩礼的具体清单或相关证明以证实已收到彩礼的数量与金额。
第三,协议书需要双方在有法律知识的人士的指导下完成。约定的条款一旦未注明清楚,有可能处于未约定状态,可能会对日后的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应注意避免。
第四,一旦协议书签订完毕,应及时将协议内容以及签约人员的个人证件复印件交由公证处加盖公章予以公证。公证后的协议书较为具备约束力,具有效力。
总之,离婚退彩礼协议的制定必须满足法律规定和一定的协商、约定才达到有效性,建议双方在制定协议书时,应该尽可能明确条款,特别注意涉及的彩礼问题,协商方式更好的是在律师的指导下完成,协议签订后及时进行公证,将协议书作为一种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