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一个需要多方面考虑的决定,无论是感情上还是法律上。而离婚协议书则是一份离婚协议的书面表达,用来记录离婚双方在分配财产、抚养子女、支付赡养费等方面的达成共识,同时它也是离婚双方在法律上的一个约定。
那么,是否需要离婚去办离婚协议书呢?实际上,离婚协议书并不是必须要在离婚之前办理的文书,但是如果离婚双方已经分手多日,或是有家庭暴力、感情不和等矛盾时,双方协商好离婚事宜并期望过程顺利,可以考虑提前起草好离婚协议书,避免因一些细节上的问题而拖延离婚进程,加剧双方情绪。
在实际操作中,离婚协议书需要双方亲自到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进行代签,以确保双方对协议内容理解并同意,同时符合法律规定,这也就需要离婚双方在办理离婚协议书时需要将彼此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其中。
总之,离婚协议书虽然并不是强制要求在离婚之前就完成的,但提前起草好离婚协议书有助于避免后续离婚纠纷,并节约时间和精力。参与离婚协议书的过程虽然需要离婚双方花费很多精力,但如果理智冷静地面对,细心地谅解、交流,就能避免日后一系列法律诉讼、争执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