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当事人达成的一种协议,主要包括财产分配、抚养子女、访问等内容。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之前,双方当事人应该尽可能详细地商议抚养权及其相关的费用、访问时间等事宜。如果离婚协议中已经明确了抚养子女的事宜,那么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当事人必须按照协议约定行事。
然而,如果离婚协议中涉及抚养子女的约定发生了变化,例如生活环境、子女意愿、经济情况等方面发生了变化,其中一个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变更申请。此时,法院将综合考虑变更申请人的申请理由、变更对子女的影响等因素,最终会作出变更或不变更的决定。
如果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未能考虑到必要的情况或者在离婚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建议双方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问题。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作出调解或者裁决。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中的抚养权约定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变更。在变更抚养权的过程中,当事人应该充分考虑到子女的利益,并遵循法律的规定,以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