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户籍是否要跟随抚养权的归属,这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因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
按照当前中国家庭法的规定,离婚后的子女抚养一般由一方或双方共同协商决定。如果有争议,则要通过诉讼或者调解等方式解决。在协商或者诉讼中,孩子的利益始终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而不是归属户口的问题。因此,在确定抚养权时,孩子的身心健康、教育、生活、人际关系等方面都应该得到充分的考虑。
如果孩子归属于母亲抚养,那么户口也可以跟随母亲户籍,同样,也可以跟随父亲户籍。如果双方不愿意协商,则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在一些地区,规定了未成年子女随母亲或父亲先落户,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户口必须跟随抚养权,它只是一种方便落户的政策,实际上孩子的抚养和监护是由法院依据婚姻法和家庭法的规定来做出决定的。
总之,户口是否要跟随抚养权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重要的是为了孩子的利益,制定出最合理、最公正的抚养方案,并且相互协商、尊重孩子的意愿和权益,为孩子创造更稳定幸福的家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