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在城市重建、公共设施建设等工程项目中,向需要拆迁的居民免费提供的住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拆迁安置房的使用权只能由被征收人及其家庭成员使用,不得转让、出租或者擅自转用。
因此,拆迁安置房没有办证是不允许出租的。这是因为在城市重建等工程项目中,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是有计划和程序的,政府依据相关法规对被征收人及其家庭进行合理安置,以保障他们基本的生活权利和利益。如果随意将拆迁安置房出租,很容易导致一些贫困人士无法得到合法的安置,从而导致社会的不公平和混乱。
此外,从法律角度讲,擅自出租拆迁安置房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发现,相关部门将严格处罚,甚至可能导致拆迁安置房被强制收回。因此,对于需要出租住房的人士,应当依法择居市场化的租赁房屋,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总之,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依据法规为拆迁被征收人安置的住房,不允许转让、出租或擅自转用。我们应该珍惜政府为我们提供的公益性住房资源,遵守法规,从而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