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它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损害了国家财产和社会公共利益,同时也损害了公众的利益。因此,对于挪用公款犯罪,法律应当予以严惩,不能减轻其刑罚。
根据我国的《刑法》规定,挪用公款属于贪污罪,同时也涉及到侵占罪。对于贪污罪和侵占罪的犯罪分子,法律规定了一定的刑期和刑罚幅度,并且明确规定了一些罪犯不能减轻刑罚的情形。其中,挪用公款犯罪是一种不能减轻刑罚的情形之一。
因此,对于挪用公款犯罪,法律不允许减轻刑罚。即使是在犯罪分子认罪悔过,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等情况下,也不能减轻刑罚。只有在特定的法定情况下,犯罪分子才有可能获得减轻刑罚的机会。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危害性较大的犯罪行为,不应该得到减轻刑罚的待遇。只有对犯罪分子严惩不贷、严格执行法律规定,才能有效地维护国家财产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公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