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务员或者其他管理人员向自己或者他人挪用本单位或者上级单位的公款、公物或者其他财产的行为。在我国,挪用公款属于贪污罪的一种,而具体的定罪标准则根据挪用的金额大小来划分罪名等级。
当挪用公款的数额在3万元以下时,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但是具体的定罪标准则需要考虑许多因素,例如挪用金额的来源、用途、时间长度、频繁程度、社会危害性等等。
如果挪用金额是自己的小恩小惠或者是一时困难所致,则往往只会被判处罚金或者拘役,如果涉及的金额较大且有明显的恶意,或者是多次挪用,对公共服务和社会秩序造成了较大的危害,就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
此外,如果挪用公款的人能够通过认罪态度、自愿退回部分或全部挪用金额等方式积极认罪悔罪,则也有可能对刑期和判罚有所减轻。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3万元以下的定罪情况需要考虑众多因素,具体的判决标准也需要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以实现判罚公正、合理、有利于预防和制止挪用公款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