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挪用公款20万以下的罪行犯罪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具体判罚并不是唯一的,法官在宣判受罚的时候会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做出判断。
首先,对于挪用公款的判罚,要考虑到以下几个因素:涉及公款数量的大小;挪用的方式手段;对社会造成的影响。例如,如果挪用公款情节轻微,只是因为个人急用而借用,请购后迅速还款,那么其被定罪时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如果挪用方式极具欺骗性,导致涉事人士经济受到重大损失;甚至危及公共安全,影响社会秩序的话,其应受到严厉的惩罚。
其次,挪用公款罪行会受到被盗的情况影响。如果涉及到盗窃触犯了法律的标准,那么受到的惩罚将更加严厉。对于受营利性、商业目的等腐败行为影响,挪用罪行也会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
最后,对于犯下挪用公款20万以下一罪的罪犯,在判刑后还要考虑到其是否愿意认罪并采取赔偿措施。当罪犯能够自觉认罪悔过且主动采取赔偿措施的情况下,作为法律机构则应给予更为宽容的结论或者减轻处罚。
综上所述,对挪用公款20万以下的罪犯的判刑可以会因为各个因素的不同而不同。然而,无论如何挪用公款都是违法行为,罪犯都应承担法定的责任。对于公款的利用、分配、使用等管理,机关单位应建设规范的制度以及检查制度规避类似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