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的《宅基地法》,以下人员可拥有农村宅基地:
1. 农村居民户:指农村自然村或者村民小组为单位的居民家庭。家庭成员包括户主及其家庭成员。
2.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企业等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3. 农业生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乡村旅游开发等农村改革发展建设需要用地人员。
4. 回乡下乡的农业劳动力和农村留守妇女、老人等农村特殊困难群体。
以上人员在申请宅基地时需要满足相关的条件,例如农村居民户需要在宅基地所在的村庄有相应的住房需求和家庭在村庄内的身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需要证明其组织的存在和需要宅基地用地的必要性等。
此外,根据不同省市的具体情况,可能会对宅基地的所有权作出更为具体的要求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