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但并不影响他们享受股权分红的权利。这是因为股东的股权分红是合法的经济收益,与其是否参与公司管理无关。
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拥有公司的股权,权益可转让、交易,参与公司的决策、赚取公司的利润。但在公司治理中,股东的权利应该处于一个的平衡点上,不能因拥有控制股权而滥用自己的权利,损害公司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如果股东挪用公司资金,给公司带来了损失,则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然而,股东的股权分红是与公司获得的利润挂钩的,是拥有股权者的合法经济收益,领取分红并不是股东违法行为的回报。如果公司获得了利润,股东也应当按照他们所持有的股份比例来享受分红权。因此,挪用公款不应该影响股东的股权分红权益。
总之,股东挪用公款是不被允许或容忍的,但是给股东带来的股权分红是完全合法的。针对股东挪用公款这种非法行为,公司应当采取严格的惩处措施,追究其法律责任。但同时也应当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其股权分红应当是清晰、透明的,并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治理制度,保证公司在健康的轨道上运作,实现公司和股东的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