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可以选择在家庭法庭或公证处办理离婚协议书。
1. 家庭法庭
福州市各区县都设有家庭法庭,该法庭是一家专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的司法机关,可以代为办理离婚协议书。前往家庭法庭需要带齐以下资料:双方身份证、婚姻证、共同财产清单、子女抚养、探视权协议书(如果有子女)等。家庭法庭的工作人员会协调双方达成一致,处理好离婚协议,起草合法文件并盖章。
2. 公证处
福州市各辖区也都设有公证处,公证是一种法律手续,是在司法机关的授权下,由专门的公证员审核和认定事实真实性的文书证明行为。如果您和伴侣已经就所有事宜达成协议,可以选择前往福州市任意一家公证处去办理离婚协议书。需要注意的是,前往公证处要带齐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共同财产清单、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公证员需要审核协议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离婚协议书有着非常重要的法律效力,会对离婚后双方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建议确保协议书的严谨性、规范性和合法性,避免未来发生法律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