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的必备文件之一,需要双方协商后签署并备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需要在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备案,以保障双方的利益和权益。那么在福州,离婚协议书在哪里拿呢?
首先,双方应尽可能协商达成一致,制定离婚协议书的内容。离婚协议书一般包括离婚原因、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债务处理等方面的内容。协议书的内容应充分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避免出现后续争议。
福州市民可以在福州市婚姻登记处或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询有关离婚协议书的问题,并在工作时间内前往当地的有关部门进行备案。备案需要提交双方的身份证原件、离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在备案之前,离婚协议书必须由双方在无任何强制或威胁的情况下自愿签署,且签署前双方应当充分了解协议的内容和含义。若协议中存在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的内容,备案时将被有关部门拒绝。
因此,福建离婚协议书在离婚双方自行协商后,双方约定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离婚协议书样本范本;并将离婚协议书的原始文书和复印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有效身份证明到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共同到场)。所以,双方需要认真制定协议书,以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