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就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所签署的协议书。在民政局处理离婚手续时,就需要双方提供离婚协议书。那么,离婚协议书民政局落实吗?答案是肯定的。
首先,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在民政局处理离婚手续时,双方需要提交自己达成的离婚协议书。民政局会对协议进行审查,确认无违法条款后进行签章并予以执行。
其次,离婚协议书作为离婚双方达成的法律协议,其内容具有约束力。一旦双方签署协议书并提交到民政局,就相当于缔结了一份合法有效的协议。一方违约或者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因此,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中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在签署协议书前,双方应该对协议的每一条内容进行充分的协商和讨论,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如果协议存在问题,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避免出现后续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