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抚养权是指父母离婚后,一方申请获得孩子的生活、教育等抚养权的行为。回抚养权虽然看似简单,但实际上涉及到很多法律、社会、心理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手续复杂,难度较大。
首先,回抚养情况下,要求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非常严格,例如:父母双方离婚判决书、未成年子女户口簿、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未成年子女的学籍证明和出生证明、父母双方的收入证明、房产证明等等。如果材料不齐全、不合格,申请人就会被驳回,而重新提交会延期整个申请的进展。此外,如果申请人没有合法、充分的抚养能力,例如一个长期的稳定收入、单独的居住空间、充足的精神和经济资源等等,则申请也难以成功。
其次,回抚养的过程需要申请人充分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还需要与对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有时甚至需要诉讼或调解等手段来保护权益。因为离婚让父母的关系变得紧张,而子女回抚养权往往成为他们的争夺焦点,所以申请人需要具备承受压力的耐力和动力。尤其是如果当事人感情决裂,要保持冷静,并根据情况制订出有力的争抢计划,同时需要注意法律程序,以避免出现孩子因家庭矛盾而被忽略的情况。
最后,回抚养一旦成功,还需要申请人积极地承担起抚养的责任。这包括教育、卫生、营养、安全、生活习惯等各方面的要求。这不仅考验申请人的亲子情感,还提高了申请人维系稳定关系的责任。为此,申请人需要根据自己和孩子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当的家庭计划和教育方案,力争孩子健康成长,同时需要注重与前配偶的沟通和合作,提高两家之间的良好关系,以便确保孩子的全面成长。
综上所述,回抚养权的申请难度较大,不仅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还需要申请人承担起责任,提高自身素质。因此在考虑是否申请回抚养权时,需要充分的考虑各种因素,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分析,以避免行动上过于草率,导致不必要的经济和心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