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以个人名义或者其他形式占用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者政府机关的资金、物品,以及挪用公款实现个人利益,对于这种行为,法律是很严格的,要依据相关法规进行追究,严惩不贷。
如果一个人挪用公款,并且后来主动还清了,是否就能够避免刑事处罚呢?答案是否定的。即使挪用公款的人在还款前主动认罪,并且缴纳了全部挪用资金,仍然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因为挪用公款的行为本身已经构成了犯罪行为,即便是还清了借款,也不能够免去刑事处罚。
对于挪用公款罪,法律规定,在扣押、冻结挪用资金的同时可以采用宽大处理,轻罚重赎。如果挪用人能够认罪悔罪,并主动交还所挪用的公款、物品,这将有助于缓和判决结果。但是,这也仅仅只是一个酌情从轻的情节,不能够避免刑事处罚。
如果挪用公款后主动还清,如何定罪?如果挪用金额很少,或者情节较轻,可能会被判处轻罚或者缓刑,或者由检察机关提出暂缓起诉。但是,如果挪用金额巨大,或者情节十分严重,通常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款。这取决于挪用公款的具体情况以及人员的主观故意和行为的危害程度。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在此之前,应该有意识地规范个人行为,切勿以身试法。如果犯了错误,必须主动认罪悔罪,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以争取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