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根据婚姻法,离婚时抚养权判决的原则是以子女最大的利益为最高标准。通常情况下,如果子女年龄较小,抚养权判决会给予母亲;如果子女年龄较大,则会考虑子女的意见,如果子女有比较明确的选择,则可以被尊重。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情况:
1. 母亲承担更多的抚养责任
如果父亲工作繁忙或事业发展需要,很少有时间照顾孩子,同时母亲又能够照顾好孩子的话,抚养权通常会判给母亲。
2. 父母双方都有能力照顾孩子
在这种情况下,抚养权的决定主要取决于孩子的需要。如果孩子年龄比较小,通常会判给母亲;如果孩子已经长大并且有比较明确的意见,孩子的意见也会被尊重。
3. 父母双方都有不利因素
如果父母双方都存在不利因素,如经济条件差、人格缺陷、偏执、疾病等,则可能需要对父母进行严格的调查,了解其对孩子的照顾情况,然后再做出抚养权的决定。
4. 父母双方都不想承担抚养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会把孩子送往孤儿院或者由其他亲属来照顾。
总之,在判决抚养权时,应该考虑到孩子的利益最为重要,同时也要尽量尊重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已经年满14岁,则孩子的意见应该被法院认真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