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会判离婚,因为在双方都要抚养权的情况下,法院会通过各种方式来判断,最大限度地实现儿童的利益最大化,包括了儿童的生活、教育、心理、情感等各方面的需要。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首先会考虑儿童的最佳利益,而不是喜好或偏袒一方,因为实现儿童的利益最大化是离婚案件中最为重要的因素之一。如果双方都能够表现出长期以来一贯的关注和照顾儿童的能力,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将抚养权授予双方,这种情况下并不一定会判离婚。
不过,如果婚姻破裂太严重,导致双方难以有效沟通和协调父母职责,或者教养方式等存在明显的分歧,并且这些分歧会对儿童造成不良影响,那么法院可能会更倾向于判离婚,以便更好地保护儿童的利益。此外,一些严重的家庭暴力、性侵等情况下,法院通常会倾向于剥夺加害方的抚养权。
总之,离婚案件中的抚养权最终的分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以满足儿童的最佳利益。如果能够同时满足双方和儿童的利益,就不会判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