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经由我们夫妻共同协商,决定解除婚姻关系,特此签订离婚协议如下:
一、财产处理
1、无论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均不得侵占对方,且夫妻各自保留自己的财产。
2、我们共同拥有的房屋、汽车等财产,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由我方承担房屋、车辆的全部贷款及利息,归我方所有;
(2)各自保留自己名下的银行存款、证券投资等个人财产。
3、如有任何未清偿的债务,将由对方协助清偿。
二、子女抚养
1、由我方承担子女抚养的主要责任,包括孩子的饮食、起居、教育、医疗等方面的费用,对方每月应给予相应的抚养费,具体数额为……(填写具体金额)元,每月支付至孩子成年为止。
2、孩子抚养权原则上归我方,但对方有权定期探望孩子。
三、其他约定
1、离婚协议签字后,双方将离婚证书办理手续。
2、离婚后,各自保留自己的姓名,不得擅自更改对方姓名。
3、离婚后,双方在诉讼中支出的费用、律师费等,由各自承担。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合同效力。本协议系双方基于自愿原则共同签订,双方保证协议内容真实有效。如有触及国家法律及法规的部分,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此为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