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一种合意协议,通常包括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探视权等方面的协议。随着离婚案件的增多,离婚协议成为了越来越重要的法律文书。离婚协议的签订对离婚双方都有利,还可以减少对法院的诉讼,减轻法院的工作压力。但是,有的时候离婚协议会受到第三人的干扰,第三人想要撤销离婚协议,那么第三人可以撤销离婚协议吗?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的合意协议,只有离婚双方可以撤销离婚协议,第三人没有权利撤销协议。如果第三人想要对离婚协议进行干扰或者撤销离婚协议,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条件一:对方同意
如果离婚协议中涉及到了第三人的权益,第三人可以在得到离婚双方的同意后,对协议进行修改或者撤销。比如,在离婚协议签订之前,双方的财产已经转移给了第三人,此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双方重新进行财产分割,但是必须经过双方的同意。
条件二:违约原则
如果离婚协议中涉及到的事项存在违法和不公正情况,第三人可以要求法院撤销该协议,但是需要符合违约原则。违约原则是指在合同签订时,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另一方的权益受到了损害,从而导致合同无效。在离婚协议中,如果双方存在恶意串通、虚假陈述、强迫签订的情况,对方可以根据违约原则在法院中申请撤销离婚协议。
需要注意的是,第三人的干扰可能会给离婚双方带来很多麻烦,所以在离婚协议签订之前,双方需要认真考虑,制定详细的协议,避免给第三人留下干扰的可能性。同时,离婚双方还可以选择请律师参与协议制定和签订工作,以确保离婚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