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与大S的离婚案件一度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便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然而,在最终的离婚和解协议中,大S获得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而汪小菲则未获得抚养权。
首先,根据中国的婚姻家庭法规定,孩子的抚养一般归属于母亲。这是因为母亲对孩子的依赖性更高,而且母亲往往会在孩子的日常生活和教育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因此,除非母亲存在严重问题,否则法院不太可能将抚养权判给父亲。在汪小菲和大S的案件中,大S本人并没有出现严重的问题,因此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其次,则是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抚养权。在汪小菲和大S的案件中,据报道,双方之间存在很大的财产分割纠纷、子女教育问题等。在这个背景下,抚养权的决策需要考虑诸多因素,包括父母的生活能力、对孩子的养育能力、监护能力等。如果法院认为母亲在这些方面更适合抚养孩子,那么她在抚养权争夺中的获胜机会也就更大。
最后则是离婚后父亲是否有足够的照顾和养育时间。在汪小菲和大S的案件中,两人都是明星,经常需要拍摄电影、电视剧等工作,而这些工作大多需要在国内外不同的地方进行。因此,如果汪小菲无法将足够的时间花费在孩子身上,那么他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也就降低了。
总之,虽然汪小菲是孩子的父亲,但是在分配抚养权方面存在很多因素需要考虑。在汪小菲和大S的离婚案件中,考虑到母亲更适合抚养孩子、财产分割等因素,最终法院判决大S获得抚养权,这也是符合国内婚姻家庭法的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