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需要民政局盖章,这是因为离婚是一项权利和义务的取得和放弃,而这项权利和义务的确定是需要遵循法律程序的。按照中国法律规定,需要在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并获得民政局的认证和盖章。
具体来说,协议离婚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也就是在离婚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离婚登记处工作人员将核验双方的身份证明,确认双方自愿协商离婚并签署了离婚协议书,然后进行审查,确定离婚事宜符合法律规定,最终签发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并加盖民政局公章。
协议离婚需要民政局盖章的原因是其具备了法律的约束力和效力,保证离婚过程的合法性和可信度,同时对离婚后产生的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规范和维护,保证双方合法权益的保障。
总之,协议离婚对夫妻双方是需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进行的,而民政局作为国家的行政机关,负责纠正违法行为,加强管理和保证民政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需要民政局盖章来认证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