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在一审期间达成了离婚协议,并且在法院会议室内签署了协议书,那么这份协议在一审判决中就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作为裁判依据进行审理。但是如果离婚案件进入二审期间,这份离婚协议依然具备实际效力吗?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规定离婚协议需要经过人民法院的司法确认,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无论是一审还是二审期间,只有经过法院的确认,离婚协议才能被视为具备法律效力。
在二审期间,如果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没有发生变化,也就是说在原定离婚协议中的内容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这份离婚协议依然具有同等重要的作用。事实上,在二审阶段,裁判员对案件进行审查和审理的时候,也会对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所签署的协议进行认真审核。
但是,如果在二审期间,离婚协议的内容出现了变化,比如财产分割金额发生了变化,子女抚养权归属发生了变化等等,那么原先的离婚协议可能会失去一定的法律效力。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当事人需要重新进行协商,并重新签署离婚协议,才能在二审阶段起到实际的作用。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在二审期间依然具备重要作用,但是需要注意协议内容在二审期间是否有变化,以免影响协议的法律效力。对于当事人来说,要关心的是离婚协议的具体内容,而不是协议是否能够在二审期间产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