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在城市拆迁时由政府购买或者自己建造的安置房,用于安置原址拆迁的居民。但是有些拆迁户却面临着不给买拆迁安置房的问题,这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不便和困难,那么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呢?
首先,要了解自己的权利。根据《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拆迁户应当按照政府的规划和计划,到规定的地点安置,政府必须提供相应的补偿安置措施,如果政府没有提供安置措施,则需要赔偿。因此如果政府没有提供拆迁安置房,拆迁户可以与政府协商,要求得到相应的补偿。
其次,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政府拒绝提供拆迁安置房,那么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起诉到法院。在法律程序中,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和相关文件资料,如拆迁通知书、房产证、土地证等等。同时需要请律师协助处理,进行代理维权,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可以寻求舆论监督。在现代社会中,舆论监督的力量是非常强大的,可以借此影响政府的决策。可以通过媒体、网络等途径公开自己的遭遇,让更多的人知道自己的遭遇,并呼吁公众支持自己,提高政府对此类问题的关注和重视。
总之,拆迁安置房不给买是一种违法行为,需要及时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注意的是,要秉持一种理性的态度,在遵守法律和规定的前提下,寻求最合适的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