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父母也有抚养权,但是,根据国际条约和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应尽量避免将残疾人强制拘在家中或由其父母照顾。因为这样做可能会对残疾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伤害,并影响其自主生活和社交活动等基本权利。
相反,应该鼓励残疾人适应社会,参与公共生活,并给予必要的支持和照顾。特别是在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应给予残疾人与其它人同等的权利和机会。
此外,我们可以通过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组织志愿者和专业人士的帮助等,为残疾人提供充分的支持和照顾,使其享有生活和发展的机会。
总之,残疾人父母在抚养自己的残疾子女时,应该尊重其基本权利和利益,并采取积极措施帮助其融入社会、实现自我价值,这是应尽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