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三个孩子的父母离婚或者一方去世,那么抚养权将成为一个可能需要解决的问题。根据中国婚姻法,对于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由双方协商确定;二是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双方都应该充分考虑孩子的利益,协商确定抚养权的具体归属。
如果父母离婚,而三个孩子的哥哥想要获得抚养权,他需要证明自己有能力并愿意为孩子提供必要的生活和教育支持。如果这个哥哥同时还是未成年人,则需要有成年监护人作为代理人出现在法庭上进行代理。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员或代理人可以提出反对意见,尽管在这种情况下,孩子的利益仍应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
在判决确定抚养权的时候,如果孩子的年龄较小,通常会考虑委托给母亲或其他妇女来照顾。另一方面,如果孩子已经到了上学的年龄,通常更倾向于保持他们现有的教育环境和日常生活方式,以减少对孩子生活的不必要干扰。
当然,在决定孩子的抚养权时,法院也会考虑双方父母的行为是否能给孩子带来伤害,比如是否有家庭暴力、虐待等不利于孩子的现象。如果父母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有过这类行为,那么对方很可能会获得抚养权。
总之,对于三个孩子的哥哥是否获得抚养权的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抚养权的确定应当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同时需要综合考虑孩子和父母的利益,并在合法的程序下进行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