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当事人基于自愿和平等原则,在离婚过程中达成的一种书面协议。它是双方离婚后的法律依据,具有法律的效力。一些双方离婚,可能会存在因为双方情况特殊等原因不便亲自签署协议的情况,那么是否可以律师代签呢?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在离婚协议上,必须是当事人亲自在协议文本上签名或者盖章,在协议书上做出的具体约定方能生效。如果不是当事人亲自签署协议,而是由代理人签署,则离婚协议的效力就会存在一定的问题。
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例如离婚当事人因为身体原因、工作原因、居住地、工作单位等不便签署协议,可以委托律师等法定代理人进行代签。这时候律师需要出具委托状,并且在协议文本上注明代签等情况。这样,在协议生效时,对方提出对协议无效的异议时,法院也会考虑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理。
总之,离婚是个涉及感情与财产等各方面问题的综合性问题,离婚协议是双方在解决问题时达成的一种协议,需要当事人亲自签署。但如果由于特殊情况不能亲自签署,则可以委托律师进行代签,但需要注意协议上的注明。最终还是建议双方在离婚协议上,自己亲自签字,在协议生效后就能让双方更安心,更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