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协商离婚后达成的协议文件,意味着双方已经就经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等问题达成共识。签署离婚协议需要两个人共同参与,因此一个人去签署离婚协议书是不可行的。
首先,离婚协议书是双方达成一致的结果,涉及到双方的财产、子女、赡养等重要问题。因此,必须双方共同参与协商与签署。如果只有一方去签署离婚协议书,就无法达成真正的协议,也就无法解决后续可能出现的问题。
其次,离婚协议书签署后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只有一方签署,协议可能会被认为是无效的。此外,如若未经另一方同意单方面进行财产处分,可能会导致追回权的争议。因此,必须保证双方都参加签署离婚协议书,才能保障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离婚协议书签署过程中,如果双方已经就协议内容达成一致,但因为某些原因无法同时到场,可以通过委托代理人签署,在遵循相关法律程序和规定的情况下确保双方利益得到保障。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在离婚后协商分解的重要协议文件,需要双方共同参与,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其中一方无法参加签署,可以考虑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在法律程序和规定的情况下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