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一份法律文书,包含各方协议离婚的各项事项。通常情况下,由离婚双方的律师起草并签字。离婚协议书的签署一般需要经过公证,才能成为合法的法律文件。因此,离婚协议书自己去拿效果不理想。
首先,如果离婚双方都同意自己去拿离婚协议书,而没有经过公证,则对协议的法律效力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公证是指,在国家机关证明下人们所享有或所受到的法律权利和事实的一种活动。如果协议没有经过公证,就可能存在签署人的真实性、协议内容的真实性等问题。如果日后有争议,这会成为裁判的关键因素。
其次,离婚协议书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其中涉及到财产分割、抚养子女、探视权等重要事项。如果自己去拿离婚协议书,可能会存在内容不清楚、丢失或被篡改等问题,导致文书失效或无法维权。
最后,为了确保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性,建议尽可能地让专业的律师进行起草、修改和修改。一旦协议达成,应该立即公证,并在离婚双方签字之后交给有关部门存档,以避免日后产生任何争议。
总之,离婚协议书自己去拿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和风险。为了确保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和真实性,建议找专业的律师起草,经过公证后才能进行签署。这样可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避免日后可能引起的纠纷和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