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律规定未满18周岁的人均为未成年人。因此,未满18周岁的孩子是不具备完全的法律行为能力,无法独立行使自己的法律权利和义务。所以,在离婚中,未成年子女的意愿和利益需要考虑和保护,不能完全依照父母的决定行事。
在协议离婚中,如果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并且有未成年子女,法院会进行调解,以保护未成年人利益为前提。当然,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未成年人也可以作为诉讼参与人进行起诉。
一般情况下,未满18周岁的孩子是不能参与离婚协议的签署的。如果父母双方达成离婚协议,需要经过法院审查和确认,并且法院会就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探视权、扶养费等问题进行裁决,以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和权益。
然而,如果孩子年龄较大,具备一定的心智成熟度,可以表达自己的意愿和利益,那么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想法,并在判决中体现其意见。
总之,未成年人无法单独签署离婚协议,协议离婚需要考虑到未成年人的利益,法院会对离婚协议进行审查和批准,并就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赡养等问题做出决定。未成年子女在离婚过程中应得到充分的保护和关注,以确保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